B小姐在某次招聘会上被一家职业介绍所的职工拽住填了一张登记表,回家后,这家机构的电话就紧跟着来了。让她去介绍所交服务费,她拒绝后,这家机构的不同人不分昼夜没完没了地打电话,搞得她本人和家人非常恼火。而F小姐交了服务费后,却根本没有得到对方承诺的服务,成天打电话的换成了交费者了。从整体上看,这些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是行业中最差的。最近,北京市对某些中介机构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了处罚,这反映了人才市场管理的力度正在加大,但是,仅靠行业管理是不可能规范行业行为的,还要靠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的提高。
在国外,此类服务有些是公益性的,而另一些盈利性的机构则是靠向用人单位收取费用以为经营的,现在社会上向求职者收费的做法并不是经营上策;而急切又不加思索地想摆脱无业状态的心情是成就这些介绍所得以生存的现实基础。那么,在选择上,就有些学问了。
首先,像文中提到的那种喋喋不休催交费者,一定要严词拒绝,该机构的大部分人员的工作就是打此类电话,你还能指望它能有精力和人员提供服务?其次,如果是一家小巷深处租了间房雇了外地人就开张招徕顾客的地方,最好不要问津,其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注定是不可信的。再次,在写字楼中有间屋子里拥挤地堆放着人、家具、会客椅、电话及各种资料者,其规格和风貌就可说明这里一定是利益取向、以节省开支和逢人收费为公司经营方针,今天你在这里做了顾客,明天也许就找不到它了。还有,那些在与你签订服务合同中有歧视性或不公平条款(尤其应该注意服务项目、期限、违约处罚及赔偿承诺)的机构,最好也避开,这种机构是以交款容易索款难而著称的,你作为行为主体的权益是很难得到保障的。
在人类步入信息时代的今天,互联网给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提高网络进行求职招聘已经司空见惯。这集中了以前的各种招聘方式的长处(除了不能面谈外)。在此原则上应予注意的则是资料的齐全而不繁冗、内容的充实而不驳杂、行文的热烈而不轻浮、态度的专注而不固执。